dzcoss 发表于 2009-3-14 21:37:17

联盟商业区及跑酷商城策划案

目的:1.方便和满足跑有的需要;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2.完善网站的功能和信息;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3.增加网站流量、人气、权威。

    方案:在论坛开设“联盟商业区”板块,子版块:“运动产品”、“其它产品”、“跳蚤市场”,在这一个月内,由水神担任管理和中介。并在联盟内部挑选合适的商家组成“商业区工作组”,由我和少俊担任管理,其他成员作为联盟基本资源(包括少俊)。“商业区工作组”确立后,其成员商业头衔为“至尊商家”(除了我,因为我不是商家)。“商业区工作组”以外的商家注册为联盟正式商家后,需要一个月审核,后根据人气、信任度、好评度、权威度等素质信息给予相应级别。“跳蚤市场”的卖家对象没有限制,也就是说,“运动产品”和“其他产品”的买家必须是注册的商家,而“跳蚤市场”的卖家可以是所有会员。一个月后,“商品区”重新分配,“运动产品”由我和少俊担任管理和中介,“其它产品”和“跳蚤市场”可归水神一人管理和中介。每一中介只允许在各自中介范围内活动
    对于素质信息未达到要求的商家,严格限制交易和商品发布,严重违规者直接禁号(由于商家身份特殊,与卖家的财产等人身权利挂钩,所以要求要绝对严格)。
“商业区”达到一定热度后,可根据等级收取不同中介费,最低为0元。
“运动”中一定级别以上的商家,可以分配给我和少俊作为固定资源并方便管理,其他“运动”商家由我和少俊共同管理。此后各自寻找到的商家可以商议分配,也可贵为自己的管理组(商家组。少俊优先分配。)
    在各方面(如可信任商家人数、商品数量等)达到一定要求后,可开放“跑酷商城”,对于“跑酷商城”中入驻的商家要严格审核,没有达到要求和级别绝不批准入驻。
“商业区”规则由“工作组”所有成员共同制定。

    说明:1.这是个长期过程,不可急于求成,且不作为联盟主要服务开发方案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2.“商家组”是“商业工作组”的下级分组,成员为中介管理的固定资源商家(非“至尊商家”)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3.当“运动”中一个中介在其自己管理组(商家组)中因事无法进行中介工作时,另一中介可代为管理和执行,事后再向原中介说明。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4.重新确定“宣传小组”成员,以便进行宣传。


(由于水神所在的网站解体,他可以为我们带来很多资源。)

堕落仔十三 发表于 2009-3-15 10:40:03

不太好弄哎
这个需要的东西太多

dzcoss 发表于 2009-3-15 10:52:16

慢慢来。

狂野之徒 发表于 2009-3-15 16:52:24

这个我有兴趣,前段时间就想搞,后因工作原因胎死腹中了,呵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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