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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版主申请必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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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-11 16:05:0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第一章:什么是版主
版主是从论坛优秀会员中产生的,协助管理具体论坛版面的秩序,活跃版面讨论和交流气氛,为会员建立和维护一个良好的交流环境。欢迎有志为会员和论坛服务的会员加入版主行列
担任版主需要具备的条件:
(1) 申请者对所申请版面有相当地了解和专业知识,
(2) 有较高的政治水平和思想道德水平。严格遵守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
(3) 申请人必须有充足的上网时间和极大的热情来管理版务。
(4) 申请人在所申请的版面以及论坛应有良好的表现和一定的知名度。
(5) 申请人具备一定的组织、管理、协调能力,有团队合作精神。

第二章:论坛版主的义务和职责
注意:请每个版主每次登陆本网站时,先到版主签到版块签到,这样是为了考勤,也是为了以后便于管理!!
(1) 论坛版主必须以身作则,严格遵守论坛规则。
(2) 各论坛版主可依据该版开版的宗旨,确立并保持该论坛的风格和主题,并建立其相应论坛的管理规则,包括对违规灌水者的处罚办法,版规确立后经过论坛决策层同意批准后生效。
(3) 整理文章: 严格依据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,删除违规帖子。
(4) 设定精华贴:版主有义务阅读该版会员的帖子,并将其中优秀帖子标为精华及添加标志,便于会员查阅。设定精华应客观、公正、高质、高水平、谨慎、不以个人喜好,不以个人关系、个人情绪来评定精华帖。
(5) 活跃版面,回答问题:版主应尽心多发表好文章,耐心地多为会员回帖,尽自己的能力解答会员问题。 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,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会员的问题,使该讨论区的风格和主题确立。定期不定期组织讨论话题,活跃讨论的气氛。
(6) 论坛版主对故意捣乱的、重复连发(刷屏)的、发布反动、色情、邪教组织等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帖子删除,不听劝阻的可以联系管理员将其请出论坛。
(7) 若该论坛内有争吵和不良行为,版主应负起协调的工作,以劝说为主并防止过激行为发生,尽量采取克制行为,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。
(8) 对论坛的缺点和会员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地反聩给论坛管理员。
(9) 对于有争议和难处理的问题,应做好必要的记录及时地反聩给论坛管理员。
第三章:版主任免程序
(1) 版主任职由论坛会员主动提出申请,或其他会员推荐、论坛管理层邀请,经论坛决策层投票表决通过后上任。
(3) 版主辞职:版主辞职需提前两周在版主交流区中以书面的形式正式提出。版主在辞职的同时,可向论坛推荐合适的会员担任版主,该会员将会被论坛优先考虑。
(4) 版主请假:版主如果因某种原因需要请假,可以向管理员提出或将请假贴提交到版主交流区中,写明大致原因和时限,并请其他版主协助管理版务。
(5)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,版主将受到警告,暂停权限,甚至撤销版主职务的处罚:
1、版主有重大言行失误,严重危害论坛声誉及利益的,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,论坛将撤销其管理权限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2、长时间不能正常进行版务管理者将暂停权限或是取消权限。
3、未经任何请假程序,版主连续一个月没有登陆论坛将被视为严重失职,可能意味着该版主自动放弃版主权限,论坛有权通过决议暂时取消或解除其版主职务。
4、版主的权限不可转借给他人使用,一经发现,将暂时取消或解除其版主职务(除因客观原因,事先得到论坛批准同意)。
5、保管不当导致密码和管理权限丢失者,应立即报告管理层,经论坛管理员确认不是个人外借行为后将予以重新设定并恢复。
6、被论坛决策层投票表决认定不再适合担当得版主职务者,撤消全部权限。
7、版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视为失职:违反论坛规则,有明显的不公正行为,有滥用职权行为,有利用职权对会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。失职的版主,管理团队将对其进行处理。
(6) 版主的任免由论坛决策层来考核并执行。

第四章:监督机制
(1) 论坛决策层有权对每个版主的工作进行监督。
(2) 论坛会员均有投诉的权力,版主接受全体论坛成员的监督。
(3) 论坛会员可以到站务管理区进行投诉和对论坛管理方面的建议,也可利用论坛短消息、QQ的方式进行。


注解:
对于违规用户的认定:
(一)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(二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(三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(四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(五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(六)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(七)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(八)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(九)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(十)有明显失据的言论、不雅文字、该版内容无关、具人身攻击的;
(十一)发布商业广告或者灌水的文章;
(十二)恶意攻击损害中国跑酷俱乐部网站和论坛形象的;
(十三)使用带有性别歧视、种族歧视、个人侮辱、自侮辱、猥亵等不雅ID或者昵称;
(十四)干扰正常讨论秩序, (如刷屏,在同一论坛发布一帖子重复5次以上等);
但请谨慎使用你的权力,不应该随自己的喜好任意删除文章,对於一些比较有争议性的讨论,版主要斟酌情形,避免过分干涉。
发表于 2008-8-9 18:40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
禁止发广告

禁止发广告,警告一次!!!超过3次违反论坛规则(乱发广告),我们会将违禁用户采取禁言1个月处罚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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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1-19 11:36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
顶一下

恩!不错.顶你一下!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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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12-3 22:42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
好帖啊。。。

好帖啊。。。
    难得一见的好贴。。。
    楼主的文章简直是惊天地。。。泣鬼神。。。
    图文并茂。。。嬉笑怒骂。。。
    指点系词。。。激扬文字。。。
    带给我们的仅仅是测量投影仪视觉上的感受吗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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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stu370 该用户已被删除
发表于 2008-12-4 15:38:28 | 显示全部楼层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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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1-13 16:06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怎么没找着版主报道板块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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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3-3 18:56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能申请不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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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3-6 16:28:21 | 显示全部楼层
可以的。。观察一段时间看看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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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3-8 17:37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也可以申请么?
  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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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3-8 23:29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24小时都在的
  我可以申请版主么
     我喜欢蓝色的字
      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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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3-9 00:36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又是新的一天也
   再来顶一哈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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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3-9 00:36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又是新的一天也
   再再来顶一哈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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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3-9 12:47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放学啦
      再来顶一哈
       永远支持你们
        加油
         GOGO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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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3-9 12:47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放学啦
      再来顶一哈
       永远支持你们
        加油
         GOGO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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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3-9 13:56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哥们,这里别灌,呵呵
办公室要严肃的嘛
希望保持这种热情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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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3-10 07:38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嘿嘿
  知道啦
     我只保持这种
             你保持哪种把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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