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查看: 1676|回复: 3

关于广告的新规定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09-6-20 14:01:3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1.需要发广告的请在商业区的相应版块发布,若在商业区发错版块,版主、管理将执行移动操作。
2.如广告发布在商业区以外的分区、版块,则不予移动操作,版主、管理将直接执行禁号操作,不予恢复。
3.去发布具有不和谐因素的广告,版主、管理将直接执行禁号操作,不予恢复。
4.以上有绝地小蝎制定,请本站用户务必遵守!!!
发表于 2009-6-22 08:35:18 | 显示全部楼层
一定遵守啊,可是我不发广告啊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8-19 13:48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会经常发发的!!!!!!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8-19 13:50:04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会经常发发的!!!!!!!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Parkour中文社区 ( 冀ICP备11007530号 )

GMT+8, 2024-5-6 18:37 , Processed in 0.019014 second(s), 15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3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